1、切实遵守《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》,做到依法审计、客观公正、纪律严明、清正廉洁。
2、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基建、修缮工程的预结算审计工作,按相关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报告。
3、参加基建、修缮工程招投标过程并实施必要的监督;参与重要材料、设备的采购及认价活动,并实施必要的监督。
4、参与施工图纸会审、交底工作;监督、协调施工、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关系;参与现场重大问题的处理。
5、参与基建、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及隐蔽工程的验收、审核工作。
6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审核工作,协调督办工程交付使用手续及固定资产入账事宜。
7、负责制度建设、工作总结、内部管理及外审项目的协调工作。
8、完成审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